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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用好问责"杀手锏" 去年586名领导干部被追责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1-25

2015年河北省大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,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动力。

推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省纪委协助省委制定了《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》,明确党委(党组)领导班子、主要负责人、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40项,明确纪委(纪检组)领导班子、主要负责人、其他班子成员监督责任34项。协助省委制发《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,将问责作为推进“两个责任”落实的“杀手锏”,以市以下和高校、国企为重点,持续加大责任传导与问责力度。一年中,全省共对58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。

落实“两个为主”,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,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,各级纪委书记、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。河北省全面推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,制定“两报告”流程图,明确报告范围,统一线索报告格式,确保同时报告、应报全报。截至目前,各单位共报告线索处置645件、案件277件。同时,紧扣“提名”和“考察”两个关键环节,制定出台4个《提名考察办法》,确定设区市纪委书记、副书记,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、副组长,省管企业纪委书记、副书记,以及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、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。

围绕推进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“两个覆盖”,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《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》,首次向省委办公厅、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统战部、省人大机关、省政府办公厅、省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。研究制定了巡视工作实施办法。省委巡视组由11个增至16个,同时,加快巡视节奏,由一年两轮增为三轮,2015年完成巡视123个地方和单位,对市县两级地方和省属国有企业实现巡视全覆盖。(河北省纪委)